北京一中院审理认为,罪犯李达球在服刑改造期间,认罪悔罪,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,接受教育改造,确有悔改的表现,可以减刑。但鉴于该犯为职务犯罪罪犯,对其减刑幅度应从严掌握。2018年1月5日,北京一中院作出裁定,对罪犯李达球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,减刑后应执行的刑期自2013年9月4日起至2028年2月3日止。
和刘银川经常一起徒步的户外爱好者紫星说,他和刘银川从2015年开始,一起走过“神农架”、“318”、“鳌太线”等国内多条徒步路线。这次穿越无人区,他因为时间不合适,没有参加。
《北京:元旦春节原则上不办庙会等节日文化活动》后李彦明、张燕不服,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院提出上诉。去年12月,该院开庭审理了此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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